201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的规定,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梁平波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各科科长、二层单位领导及局秘书科人员共10人组成。其中设专职管理人员1人。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按照制度认真开展各项工作。我们按要求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并做到及时更新信息变化内容。如: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常规工作动态等。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我局积极筹措资金,购置专门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脑及相关材料设备一批,指定专人维护管理,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市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市中心工作,结合自治区下达我市的农机购置补贴重点工作任务,及时把相关信息在政府信息网和部门网站上公开。包括《钦州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钦州市农机购置补贴公示制度》、《钦州市农机购置补贴核查制度》、《钦州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督管理制度》、《市农机局购机补贴资金管理制度》、《钦州市农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制度》等制度,及时公开信息,加强了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宣传,推动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贯彻实施,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重要、及时、真实、完整的原则,做到常检查、常更新,我们规定每周专人检查,每月定期更新,特殊情况随时更新,一年来,未发现有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发生。我们通过钦州农机信息网、钦州市政府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情况。并做到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局的业务工作没有接到关于申请公开信息的事项,因此,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的情况。一年来,我们的信息内容,尚未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所以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的备案。我局没有专用的接待场所,不存在“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另外,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不涉及收费及减免情况。2014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成效,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有了提高,但科室、二层单位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于提高,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所以,我局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信息联络员与县区、有关科室、二层单位的联络和沟通,及时掌握最新的工作进程和动态,努力把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二是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的视野,加强信息内容的提炼和升华,三是开拓政府信息收集和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努力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
钦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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