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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钦州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6-04 15:21

韦戴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三块地”改革,保障广西钦州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土地供给的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农村‘三块地’改革政策体制机制”方面

一是编制下发试验区农村宅基地、承包地有偿转让退出改革政策相关配套文本,包含转让退出流程图、转让合同和申请书范本、转让公示、退出申请书和协议,为试验区农村土地改革规范、有序开展提供指导和参考,明确要求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的流转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或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同一自然村进行,规范了流转程序,并要求流转双方或拟申请退出土地农户需同时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申请,经村民小组会议同意、公示无异议后,报村委会审查,再由镇级人民政府审核备案。二是制定《广西钦州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农经改革工作指引》,鼓励长期外出务工、进城落户人员和无自主经营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有偿转让退出农村宅基地,或采取出租、入股或托管形式,结合试验区产业项目建设,探索“宅基地+农房+特色产业”“宅基地+农房+扶贫车间”“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试验路径,赋予农村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作为用益物权更加充分的权能。目前该工作指引已完成征求意见,计划近期呈广西钦州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审定后印发实施。三是持续推进试验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2023年4月17日,自浦北县被列为全国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以来,浦北县先后颁布实施《浦北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具体推进工作方案》。2024年3月,浦北县颁布实施了《浦北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浦北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浦北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管理细则(试行)》和《浦北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本管理和收益分配指导意见(试行)》等四份配套文件。截至目前,浦北县全县共完成6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项目,其中位于试验区内的有2宗。

二、关于“落实改革配套服务”方面

(一)加大闲置土地和农房开发利用服务力度。依托灵山县、浦北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组织试验区内四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承包地和农房摸底排查,就闲置土地和农房现状和退出意向进行收集登记,搭建闲置土地和农房收储建库,截至目前,已排查登记试验区内闲置土地213宗,面积110亩,闲置农房75栋,其中62宗已有初步流转,10宗已有内部转让退出意向。县、镇两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加大改革宣传和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托当地土地资源潜力和产业发展基础,引入社会资金与村集体合作盘活闲置农房。如武利镇望坪村委大福洞村,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统一意见,计划将因村民搬迁新址居住后常年闲置丢弃的约10.5亩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由南宁某光伏项目公司租用后建设厂房,并利用厂房屋顶布置光伏项目,公司每月向村集体交纳租金4.9万元,并每年从光伏发电销售收入中向村集体分红3.5万元,该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60多万元。

(二)做好试验区村庄规划编制和用地保障。一是积极推进村庄规划编制。试验区范围共有69个行政村(社区),截至2024年底有34个行政村(社区)编制了村庄规划,其中已通过审批的村庄规划有24个,已完成入库的有12个。完成审批且入库的村庄规划可作为农村地区农用地转用审批和核发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未编制村庄规划的农村地区可通过编制“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实现农村地区规划管理的全覆盖,但目前灵山县、浦北县均未制定。二是全力做好试验区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各级自然资源部门持续支持试验区建设,对于符合用地报批条件的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2021年以来试验区范围报批建设用地19宗,保障17个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约1034亩。

(三)加大就业扶持力度。2025年以来,市、县人社部门共在钦州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所在4镇开展招聘会5场,发布招聘岗位3000个,发放宣传资料3800多份,初步达成就业意向342人。今年上半年累计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试验区脱贫劳动力就业256人。根据武利、伯劳苗木产业电商渠道销售需求,在灵山县伯劳镇组织了一期电商直播培训班,围绕“园区+车间+庭院”建设所需的缝纫技能工人培育需求,在浦北县白石水镇组织开展缝纫实用技术培训一班次,有效提升试验区农村劳动力尤其是失地农民的就业创业能力。

(四)强化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供给。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桂政发〔2021〕38号)要求,我市已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覆盖范围,实行公租房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根据自治区的要求,下一步将逐步完善保障性住房政策,逐步出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健全公共租赁住房准入和退出机制,为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保障提供政策支持。

三、关于“加强与国有投资平台合作”方面

为充分盘活利用试验区农村“三块地”,近年来,广西钦州乡投集团坚持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原则,积极承接并开发试验区内闲置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等土地资源,用于发展农事观光、旅游研学、乡村振兴综合充能站等产业项目。如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建设广西钦州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北通镇乡村振兴综合充能站项目,提供物流、充电、加油、农资等一站式服务,村集体获得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也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乡投集团拟在白石水镇良江村双良芭乐园景区发展基础上,将村中闲置宅基地和旧农房通过流转退出机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储后,与其名下子公司广西钦州乡投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将其改造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民宿、乡村文化博物馆及研学基地,并结合当地特色农产品,开发农产品深加工体验项目,如荔枝采摘与荔枝干制作、百香果和黑黄皮采摘与果汁制作等,将农业与文旅深度融合,着力打造自治区级文旅研学基地。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各部门协调,加强工作联动,完善政策配套体系,多措并举持续推进试验区农村“三块地”改革。一是持续深入推进试验区农村宅基地、承包地有偿转让退出试点,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保障宅基地流转退出和盘活利用工作的资金需求,探索多种闲置土地和农房盘活利用途径,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优化闲置土地和农房利用效率效益。二是加快建设和完善市、县、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着力提升县、镇、村(社区)服务能力,深入挖掘试验区农村产权资源潜力,为试验区土地资源流转交易提供多元化服务。三是强化企业用工支持,为企业落实吸纳失地农民、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提供社会保险补贴,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努力为试验区群众提供各种便捷的就业创业服务,解除退出土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四是拓展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渠道,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多元化满足农业转移人口等租房、购房需求。五是持续加大与乡投集团等国有投资平台的合作,充分发挥国有投资平台引领带动优势,做好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等工作,优化完善“国有投资平台+村集体+农户”模式,以项目实施为抓手,实现土地资源资产化变现、市场化运营,全面提升试验区土地利用效率效益。

感谢您对钦州农业农村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8日    


联系人:张 帆

联系电话:0777-282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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