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清廉乡村建设示范村培育创建与典型引领工作的通知》(钦市农业办发〔2022〕28 号)工作要求,各县(区)严格按照清廉乡村建设示范村准入条件推荐12个行政村作为示范村培育创建。2022年12月19日我局组织各责任单位召开全市清廉乡村建设示范村评审会,经审议灵山县沙坪镇旺屋村、浦北县北通镇清湖村、白石水镇良田村,钦南区康熙岭镇横山村、黄屋屯镇圩埠村,钦北区平吉镇湴塘村、贵台镇百美村评分均达到90分以上,符合市级清廉乡村建设示范村培育创建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2022年12月27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科反映。以书面形式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邮寄或直接(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送至地址:钦州市南珠东大街236号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科308室,邮政编码:535099,联系电话:0777—282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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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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