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市农业办发〔2022〕31号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
第一批钦州市清廉乡村建设示范村
名单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清廉乡村建设示范村培育创建与典型引领工作的通知》(钦市农业办发〔2022〕28号)精神,我局组织全市清廉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开展全市清廉乡村建设示范村评审工作。经复核和公示,认定灵山县佛子镇元眼村、伯劳镇邓阳村,浦北县北通镇那新村、钦南区久隆镇青草村、钦北区板城镇屯茂村为2022年第一批钦州清廉乡村建设示范村。各县(区)要再接再厉,不断创新,进一步完善清廉乡村建设工作机制,深入发掘清廉乡村建设示范村的经验做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广泛组织学习交流活动,坚持培育创建与典型引领相结合,不断扩大清廉乡村建设示范村的影响力,为乡村全面振兴夯实治理基础。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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