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市农业办发〔2022〕30号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
钦州市大豆高产竞赛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大豆高产竞赛的通知》(桂农厅办电〔2022〕6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大豆高产竞赛,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2022年钦州市大豆高产竞赛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大豆高产竞赛的通知》(桂农厅办电〔2022〕63号)要求,为充分挖掘我市大豆单产潜力,树立高产典型,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大豆扩种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大豆高产竞赛,力争涌现出一批高产示范典型,带动我市大豆产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种大豆油料的决策部署,农业农村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大豆高产竞赛,集中打造一批大豆高产示范片,集成推广一批大豆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力争涌现出一批大豆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户产量,把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辐射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形成争高产、创纪录、当典型的良好氛围,为实施国家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高产夯实基础。
二、大豆高产竞赛条件及目标产量
(一)面积要求。大豆连片面积不少于20亩。
(二)产量目标。以创高产为核心目标,集中打造一批大豆高产典型。
1.净作夏大豆。亩产不低于250公斤。
2.带状复合种植大豆。带状间作大豆亩产不低于120公斤、带状套作大豆亩产不低于140公斤,玉米亩产不低于当地当季平均水平。
三、参赛时间、参赛数量和参赛主体
(一)参赛时间和数量。每个县(区)于大豆成熟前25天分别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净作夏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大豆高产典型各1个。市农业农村局择优评选出净作夏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大豆高产典型各1个,作为市参赛主体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推荐。
(二)参赛主体。鼓励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科研院所、基层农技人员等各类主体自愿参与。
四、实施步骤
按照县级自测(市级参与)、自治区组织复测、农业农村部抽测的步骤有序实施。
(一)市级组织县级自测。根据各县(区)打造的大豆高产竞赛示范片、种植大户等主体申请参赛的情况,参照大豆高产竞赛测产方法(附件1),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理论测产。
(二)自治区复测。市农业农村局选择1~2个有望获得大豆最高产量的田块,于大豆成熟前20天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提出测产申请(附件2),由自治区组织竞赛复测评审专家组开展复测。自治区最后在全区净作夏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大豆每种类型分别选择2个有望获得大豆最高产量的田块,于大豆成熟前10天向农业农村部提出实收计产申请。
(三)农业农村部抽测。农业农村部根据各省份上报结果,由全国农技中心牵头,在大豆成熟期组织专家进行机械实收计产,确保产量结果真实可靠,并及时公布竞赛结果。
五、组织方式
(一)自测专家组成。市级组织各县(区)开展自测时,专家组不少于5人,应由不少于2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从事大豆等作物科研、推广和统计工作的专家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市级专家担任。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测产专家组应由不少于2名从事玉米科研和推广工作的专家组成。
(二)测产步骤。对实收测产的地块,专家组清仓检查收获机械、校准称量工具后,对目标地块进行机械实收。在准确丈量实收面积,测定水分含量、杂质率等基础上,折合13%的标准水分含量计算大豆产量(带状复合种植玉米按14%标准水分折算)。
(三)结果认定。专家组根据实收产量,结合田间大豆播种前、成熟期、整体长势、品种、关键技术、田间管理情况、改进建议等出具验收报告,并及时向委托开展测产的部门提交。市级和各县(区)不得擅自发布高产竞赛结果,最终结果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对外发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农技推广、统计部门等单位人员组成的高产竞赛自测专家组,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组织种植大户、合作社等主体积极参与。
(二)统筹解决自测所需经费及收获机械问题。自测所需费用由市农业农村局和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解决,由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化科、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和各县(区)配合解决自测、复测或抽测收获大豆、玉米所需的收获机械,由市种子站调度解决水分测定仪等技术仪器问题。
(三)加强指导服务。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种子站、植保站、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等要做好大豆高产竞赛技术服务,指导种植大户、合作社等选择良种、配套技术,做好田间管理、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工作。对各县(区)涌现出来的高产典型,要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并推介一批大豆高产品种。
(四)加强监督考核。对竞赛要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过程管理和结果认定,全过程建档立案,收集整理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要严格标准规范,落实监督责任,确保竞赛结果真实可靠。要加强参赛主体认定,确保田块归属明确、主体身份明确,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要通过各类媒体,加强对大豆高产竞赛活动,以及涌现出来的典型案例、高产品种、技术模式的集中宣传报道,扩大影响。
附件:1.大豆高产竞赛测产方法
2.部级大豆高产竞赛报名表
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大豆高产竞赛的通知》(桂农厅办电〔2022〕63号)
(编校:农丰)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