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取消广西创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钦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社会事务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钦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钦市农业规〔2021〕1号)有关规定,经钦州市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议,并按照相关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取消广西创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钦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2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