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个人中心
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钦州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08-01 11:39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水库移民工作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监测对象识别纳入、风险消除工作。负责全市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化建设。

3.协调社会各界的帮扶工作,检查、督促落实市直和驻钦单位定点帮扶责任。

4.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乡村振兴干部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水库移民培训工作。负责拟订全市雨露计划培训、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就业帮扶政策落实,指导、协调劳务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配合组织劳务输出。

5.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联系市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

6.承担和抓好对应自治区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承担与此相关的核定登记、项目建设、后续服务、技能培训、监测评估等工作。

7.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乡村振兴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共设6个科室,1个直属事业单位。6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法规和督查科、计财科、项目管理科、社会扶贫科、移民安置科;直属事业单位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钦州市乡村振兴信息中心。同时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钦办通〔2024〕94号)精神,市农业农村局与原市乡村振兴局职责整合,原市乡村振兴局职能、人员划入市农业农村局。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是独立预算单位,没有二层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09.93万元,同比下降48.9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309.9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296.53万元,下降48.90%,主要原因是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与市乡村振兴局职责整合,原市乡村振兴局职能、人员划入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后市乡村振兴局部门预算指标全额核减,增加安排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指标

(二)支出总计309.93万元,同比下降48.9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34.4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43.57万元,下降55.83%,主要原因是: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与市乡村振兴局职责整合,原市乡村振兴局职能、人员划入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后市乡村振兴局部门预算指标全额核减,增加安排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指标。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2.66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局职工计缴的医疗保险的支出。同比减少10.46万元,下降45.24%,主要原因是: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与市乡村振兴局职责整合,原市乡村振兴局职能、人员划入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后市乡村振兴局部门预算指标全额核减,增加安排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指标。

3.农林水支出(213类)244.4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各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维护库区和谐稳定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办公费等;用于水库移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项目前期工作、设计评审、工程实施验收等全过程监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维护库区和谐稳定的移民信访维稳、移民培训、信息网络构建、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同比减少226.8万元,下降48.13%,主要原因是: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与市乡村振兴局职责整合,原市乡村振兴局职能、人员划入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后市乡村振兴局部门预算指标全额核减,增加安排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指标。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8.3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5.7万元,下降46.12%,主要原因是: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与市乡村振兴局职责整合,原市乡村振兴局职能、人员划入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后市乡村振兴局部门预算指标全额核减,增加安排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指标。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乡村振兴局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58万元,项目支出27.3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为9.74万元,主要用于:对退休人员的个人和家庭补助及生活补助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24.74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局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

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7.5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局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决算为5.16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局职工计缴的医疗补助。

5.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支出决算为8.9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水库移民管理工作中的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用等。

6.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217.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办公费等。

7.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支出决算为16.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完成各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完成各项水库移民工作管理任务、维护库区和谐稳定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用于水库移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项目前期工作、设计评审、工程实施验收等全过程监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维护库区和谐稳定的移民信访维稳、移民培训等方面的项目支出;钦州市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经费。如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8.其他农林水支出支出决算为2.02万元,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驻村的工作补助经费支出;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如用于驻村伙食补助、差旅费、办公费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9.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18.3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2.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9.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32.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88万元,支出决算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00%;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下降66.46%。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同比无增减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同比无增减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同比无增减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26%,同比下降66.46%。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来钦调研、检查工作。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6个批次、共计53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6个批次、53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与市乡村振兴局职责整合,原市乡村振兴局职能、人员划入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后市乡村振兴局部门预算指标全额核减,增加安排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指标。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在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与市乡村振兴局职责整合,原市乡村振兴局职能、人员划入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后市乡村振兴局部门预算指标全额核减,增加安排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指标。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77万元,比2023年度下降40.60%。主要原因是: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与市乡村振兴局职责整合,原市乡村振兴局职能、人员划入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后市乡村振兴局部门预算指标全额核减,增加安排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指标。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乡村振兴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0万元。自评得分为0分,评级为0从自评情况来看:因机构改革,本部门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部门绩效评价。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8个,项目支出总额27.35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绩效自评结果全部评为一等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8个,项目支出总额27.35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8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7.3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因机构改革,本部门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部门绩效评价。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8个,项目支出总额27.35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绩效自评结果全部评为一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0分,评级为0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0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0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0分。从评价情况来看,因机构改革,本部门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部门绩效评价。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8个,项目支出总额27.35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绩效自评结果全部评为一等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