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种子管理站2025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钦州市种子管理站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
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种子管理站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
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种子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种子发展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组织开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推广前的试验以及品种真实性鉴定,组织新良种和种子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
(三)核发、管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种子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农作物品种及种子生产、经营、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建立健全良种繁育体系和种子质量控制体系,组织开展种子质量认证工作。
(四)负责种子行业的统计及种业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组织落实救灾备荒种子贮备任务。负责与种子管理有关的工作人员培训及技术交流。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种子管理站是钦州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二层参公事业单位,属正科级单位。
钦州市种子管理站无直属单位,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钦州市种子管理站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钦州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种子管理站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02.37万元,支出总预算102.37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长26.10万元,增长34.22%,主要原因是新考入2人,增加全年工资等经费。总支出较上年增长34.22%,主要原因是新考入2人,增加全年工资等经费。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02.37万元,同比增加26.10万元,增长34.22%。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2.37万元,同比增加26.10万元,增长34.22%。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新考入2人,增加全年工资等经费,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10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7.07%,同比增加26.10万元,增长35.62%;项目支出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93%,同比持平。支出增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农林水科目支出预算74.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04%,同比增加22.4万元,增长42.78%。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4.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14%,同比增加0.64万元,增长4.62%。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5.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53%,同比增加1.73万元,增长44.07%。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7.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29%,同比增加1.33万元,增长21.6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99.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7.07%,同比增加26.1万元,增长35.62%。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7.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8.14%,同比增加20.77万元,增长36.5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9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6.07%,同比增加5.15万元,增长47.6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7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5.79%,同比增加0.18万元,增长3.2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93%,同比持平。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0%,同比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0%,同比增加0.7万元,增长63.6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0%,同比减少0.7万元,下降53.85%。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9.3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7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行政单位离退休5.8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行政单位医疗3.3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公务员医疗补助2.3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参公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完成钦州市种子质量鉴定圃建设、农作物新品种引进与示范展示项目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7.住房公积金7.4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本站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站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站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6万元,比上年预算0.2万元减少0.04万元,同比下降10%。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相应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0.16万元,同比减少0.04万元,下降10%。主要用于:用餐接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相应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71.7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种子管理站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集中采购0万元,同比持平;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其中: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单位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种子管理站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个,预算资金3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钦州市种子质量鉴定圃建设、农作物新品种引进与示范展示项目3万元,2025年度推广示范水稻品种20个,推广示范玉米、马铃薯品种5个。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编校:农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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