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钦州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2025年部
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2025年部
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知》(钦市编办发〔2024〕53号)。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除渔业外的动植物检疫指导工作。开展动植物检疫对象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和植物检疫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考试等工作。负责全市动植物有关证、章、标志的订购、发放管理等工作。
(二)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核查、农村宅基地使用和流转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制定全市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规划并配合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耕地质量保护、建设与管理。负责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开展耕地种植情况动态监测工作。
(三)参与全市除渔业外重大动植物疫情、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大农机事故、重大农业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负责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外来入侵植物调查和监测预警的技术示范推广。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监测与评价,开展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监测、收集、保护与利用。
(五)负责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指导工作。协助开展全市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事务性工作。
(六)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是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钦州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2025年部
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钦州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638.27万元,支出总预算638.27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200.01万元,下降23.8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2024年机构改革在编人员调出8人,退休人员14人划拨至局机关,各项经费相对减少。总支出较上年下降23.86%,主要原因与总收入减少原因相同。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638.27万元,同比减少200.01万元,下降23.86%。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8.27万元,同比减少200.01万元,下降23.86%。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2024年机构改革在编人员调出8人,退休人员14人划拨至局机关,各项经费相对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63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6.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3.50%,同比减少149.75万元,下降20.06%;项目支出41.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50%,同比减少51.50万元,下降55.38%。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76.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93%,同比减少8.08万元,下降9.59%;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3.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8%,同比减少6.50万元,下降16.17%;
(3)农林水支出科目支出预算484.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94%,同比减少165.96万元,下降25.51%;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43.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5%,同比减少19.47万元,下降30.8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96.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93.50%,同比减少149.75万元,下降20.06%。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77.3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9.98%,同比减少106.73万元,下降18.2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0.7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5.20%,同比减少22.03万元,下降19.5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8.7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4.85%,同比减少19.26万元,下降40.1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41.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6.50%,同比减少51.50万元,下降55.38%。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5.30%,同比减少19.50万元,下降65.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1.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4.70%,同比增加减少13.80万元,下降30.8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18.20 万元,下降100.00%。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3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96.7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1.5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44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行政单位医疗19.6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住房公积金43.7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4.公务员医疗补助14.0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行政单位离退休24.2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行政、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9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病虫害控制38.5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差旅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经费支出。
8.农业生态资源保护3.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差旅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6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20万元,培训费支出预算1.20万元,会议费支出预算0.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5.60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60万元,比上年预算25.20万元,减少16.60万元,同比下降65.87%。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原因,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1.2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编制“公务接待”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5.60万元,同比减少16.60万元,下降74.77%。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15.00万元,下降10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5.60万元,同比减少1.60万元,下降22.22%。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443.1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30.30万元,同比减少5.60万元,下降15.60%,其中:集中采购30.3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5.60万元,下降15.6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3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30.3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支队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4辆,实有车辆4辆(越野车1辆,小型轿车3辆),其中: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越野车1辆,小型轿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其他用车0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支队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我中心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2个,预算资金41.50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中心2025年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运转经费项目,该项目预算经费38.50万元,占总预算项目的92.77%。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A.数量指标:开展3次区内业务培训(=16666次);B.质量指标:做好全市除渔业外动植物和农业机械有关证、章、标志的计划、订购、发放与管理(100%);C.成本指标:控制项目经费在38.5万元内(=100%);D.经济效益指标: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100%);E.社会效益指标:把住生产环境安全关,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100%)。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