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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行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钦州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的指导意见》《钦州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公民或单位、其他组织可采取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一)电子邮箱:qzsjgz@163.com
(二)来信地址:钦州市农业农村局(钦州市南珠东大街236号)
二、征求意见或建议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前。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钦州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征求意见稿)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4日
关联文件: